<code id='F5751718FA'></code><style id='F5751718FA'></style>
    • <acronym id='F5751718FA'></acronym>
      <center id='F5751718FA'><center id='F5751718FA'><tfoot id='F5751718FA'></tfoot></center><abbr id='F5751718FA'><dir id='F5751718FA'><tfoot id='F5751718FA'></tfoot><noframes id='F5751718FA'>

    • <optgroup id='F5751718FA'><strike id='F5751718FA'><sup id='F5751718FA'></sup></strike><code id='F5751718FA'></code></optgroup>
        1. <b id='F5751718FA'><label id='F5751718FA'><select id='F5751718FA'><dt id='F5751718FA'><span id='F5751718FA'></span></dt></select></label></b><u id='F5751718FA'></u>
          <i id='F5751718FA'><strike id='F5751718FA'><tt id='F5751718FA'><pre id='F5751718FA'></pre></tt></strike></i>

          APP推广合作
          联系“鸟哥笔记小乔”
          构成与敲引争议如何正当诈勒职业维权界定犯罪索 索赔是否
          2025-05-13 07:43:05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8月20日,何界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定正当厦门市公安局扫黑办协办的权敲“权利滥用的刑法定性”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诈勒最高人民检察院、索职市场监管总局、业索引争议厦门市公安局、赔否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构成中国人民大学、犯罪厦门大学、何界武汉大学、定正当华东政法大学等单位代表,权敲来自学术界、诈勒实务界的索职20余位专家学者,及美团、业索引争议京东、小米等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权利滥用的刑法定性”学术研讨会现场。

            会议聚焦当前电商领域违法索赔现状,从厦门警方近期办理的一起职业索赔人勒索外卖商户案件切入,对如何界定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的边界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遏制滥用诉讼、恶意维权现象的发生,实现鼓励打假、净化市场、规范行为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法理支持。

            职业索赔是维权还是“生意”

            今年7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湖里公安分局与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美团打掉了一个涉嫌敲诈勒索外卖商户的“职业索赔人”犯罪团伙。该团伙长期“同号异地”点外卖,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商家“虚假宣传”,后在调解中以撤销投诉为由向商家敲诈勒索钱款。

            据了解,近一年来,该团伙敲诈涉及的商户共计4000余家,遍布北京、上海、天津等各大城市,涉案金额近30万元。目前,该案件已被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与会专家认为,异地下单购买上千单外卖餐食非真实消费,不存在要求赔偿的权利基础;其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商家虚假宣传作要挟,迫使商家向其支付钱款,主观恶意明显,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其通过网络点餐实施犯罪的新形式体现了职业索赔向网络空间转移的趋势,该案例开创了打击网络职业索赔的先河,未来或可成为指导办理网络职业索赔的典型案例。

            相关学者还指出,这类职业索赔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小商户的经营权,他们利用的往往是中小商户经营中的瑕疵,并非真正侵犯消费者重大利益的行为。同时,这些索赔发生在疫情期间,且带有明显的牟利性、经营性特征,对于由疫情而陷入经济困境的小商户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未对职业索赔人作出明确定义,其身份认定问题存在分歧,这也使得公众对于职业索赔人的认知相对模糊。然而,互联网的便利使职业索赔的成本越来越低,索赔也越发演变成一种“生意”。

            据美团、京东、小米等企业代表介绍,目前,职业索赔呈现出产业化、职业化、集团化的趋势,更加聚焦合规大平台、连锁小商超上大量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问题,并呈现出与网络黑恶势力、不正当竞争行为合流的特征,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带来了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破坏企业商誉、增加企业运营成本的不良影响,对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正在扩大。

            坚持职业索赔人犯罪认定原则

            尽管近年来,对职业索赔人的限制呈现收紧趋势,但对职业索赔行为的犯罪认定问题仍然存在争议。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认定职业索赔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目的及手段两个角度综合考量。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刘明祥教授指出,认定恶意索赔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在于,索赔人采取何种手段、何种途径进行索赔。同时,此类犯罪涉及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应当根据每位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认定。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教授从刑民交叉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民事责任本身带有填补性质,在损害范围内提出的权利主张,应该给予充分保护,消费者在这一范围内的主张,不能视为民事不法;超出这一范围的,如果与商户的财产权形成冲突,且恶意损害商户财产权时,或损害商户的经营权时,则属于权利滥用,若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兰英教授认为,职业索赔人如果没有超出维权的范畴,可以起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未尝不可;但如果借机超过合理限度向商家勒索,影响到商家经营,需要从目的、手段和危害结果综合考量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厦门警方此次打击的案件,职业索赔人的目的和动机就是想敲诈商户,恶意明显,完全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信息部主任石磊认为,司法实践中,要坚持对敲诈勒索罪认定的基本逻辑,首先考察该类索赔行为有无正当权利基础,如果没有权利基础,可直接考虑定性为敲诈勒索;如果存在权利基础,还要考虑权利行使的手段是否合理,不能“滥用”权利。如何认定滥用权利涉及到法益的平衡,消费者的权利是值得保护的,商家经营权也需要保护,消费者维权不能过分影响商家经营权。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于改之依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对职业索赔进行了分析。民事违法性是成立刑事违法性的门槛。如果无权利基础而要求索赔或权利基础明确仍漫天要价的,无论是否采取正当手段,只要是通过方第三方的力量来恐吓对方,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权利基础明确,索赔要求合理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如果采取非法手段,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相应罪名定罪处罚;在权利基础不明确的情况下,认定敲诈勒索罪需要慎重。

            敲诈勒索判定需要精细化

            此次研讨会还对职业打假人和职业索赔人概念进行了区分。实务界与会专家指出,当下,职业索赔成为职业打假的一种异化,职业索赔人带来的大量投诉案件占用了执法机构的大量精力,高达60%-70%的胜诉率让行政执法机构同时面临司法和舆论的双重压力。对于这一概念的变化,石磊认为,职业索赔的显著性区别在于尽管索赔对象存在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但是职业索赔人通常不存在正当权利基础。在判断职业索赔行为的权利基础时,可以适当地扩大权利所涵盖的范围,但对此仍应当慎重进行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建宝在谈到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本意时也指出,消费者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和适用应当更加严格,以降低行政机关投诉或法院起诉案量,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行政资源浪费。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也指出,刑法作为保护公民权益的最后法律手段,应当保持其谦抑性。在敲诈勒索罪精细化认定方面,何荣功教授还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针对职业索赔的规制可出台一些指导案例,以解决职业索赔行为的法律适用明确标准缺乏,修改法律、颁布法律、司法解释成本较高问题。

            职业索赔涉嫌犯罪的情况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在规范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专门要求“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推动企业发展、维护市场营商环境并重,依法打击涉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的违法索赔,保障企业商家正常生产经营”。

            民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护航,尤其在疫情期间,中小商户普遍受到较大冲击,如何杜绝职业索赔人的二次伤害,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还有赖于学术界、实务界和企业主体间的紧密合作。(佚名)

          责任编辑:24
          探索
          分享到朋友圈
          收藏
          收藏
          评分
          评论

          综合评分:

          我的评分

          参与评论(0)

          社区交流公约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登录后参与评论
          发布评论
          用户社区交流公约

          Xinstall 15天会员特权
          Xinstall是专业的数据分析服务商,帮企业追踪渠道安装来源、裂变拉新统计、广告流量指导等,广泛应用于广告效果统计、APP地推与CPS/CPA归属统计等方面。
          20羽毛
          立即兑换
          超级nice便签砖
          超级超级超级奈斯!
          1000羽毛
          立即兑换
          【新品】办公/外出两用静音充电小电扇
          办公桌必备小电扇!
          2000羽毛
          立即兑换
          探索
          发表文章4
          确认要消耗 羽毛购买
          一个模型两个漏斗做好拉新活动吗?
          考虑一下
          很遗憾,羽毛不足
          我知道了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我知道了
          恭喜你~答对了
          +5羽毛
          下一次认真读哦
          成功推荐给其他人
          + 10羽毛
          评论成功且进入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10羽毛的奖励。分享本文章给好友阅读最高再得15羽毛~
          (羽毛可至 "羽毛精选" 兑换礼品)
          好友微信扫一扫
          复制链接